畜牧兽医行业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
畜牧兽医局
发布时间:
2017-06-23 00:00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畜牧兽医行业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工作,根据《市农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和《天津市畜牧兽医行业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区开展畜牧兽医行业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畜牧兽医局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思想和“铁面、铁规、铁心、铁腕”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我区畜牧兽医行业市场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完善监管机制、严格市场准入、落实安全责任,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和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严格防范行业内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十一次党代会、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形势平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饲料行业
1.严格安全生产,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配电柜、配电箱有警示标识,生产区电源开关、人工采光灯有防爆功能,电气设备、电气通风系统符合安全规范,高温设备和设施有隔热层和警示标识;压力容器经过有相关资质机构定期检测合格,有安全防护装置;设备传动装置有防护罩;投料地坑入口处有完整的栅栏,车间内吊物孔有坚固的盖板或四周有防护栏;所有设备维修平台、操作平台和爬梯有防护栏;生产区作业人员配备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
2.粉尘防爆,生产线除尘系统使用脉冲式除尘器或性能更好的除尘设备,采用集中除尘和单点除尘相结合的方式,投料口采用单点除尘方式。要确保作业区的粉尘浓度和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9081-2008)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在生产系统运行过程中,不得实施明火作业。
3.落实消防要求,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对易燃、易爆物品要进行专门管理,生产车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国家规定的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岗位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要确保作业区的粉尘浓度和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我区饲料企业全部制定了安全生产演练预案。
(二)兽医兽药行业
以兽药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机构等为重点,检验上述场所存放或使用三氯异氰尿酸等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强酸、强碱等特殊药品、试剂及其他危化品场所的安全设施、防护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且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张贴警示标志,是否建立保存和使用记录。要重点对线路电路老化,仓储的防火防盗,认真查找隐患,堵塞漏洞,真正树立安全事故无小事的思想。
(三)畜禽屠宰
对全部畜禽屠宰厂(场)安全生产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明确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有细化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审批备案制,屠宰车间建筑消防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锅炉、高压容器和液氨存储设备等取得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存储设备使用许可,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取得相应资质;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如实记录屠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等情况,并归档留存;建立健全畜禽屠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
三、时间安排
1.6月14日前完成工作动员部署,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6月14日-9月30日开展大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宝坻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书记、主任景金钢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张军福任副组长,监督所张宝俊饲料科王少锋为成员;由饲料科负责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由监督所负责畜禽屠宰、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动物诊疗机构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执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执法文书限期整改;对突出隐患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对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三)建立问题台账。全程实行问题清单管理,检查的每个单位都要建立详细的问题清单台账,被检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现场签字认领。小问题要即查即改、大问题制定方案、落实措施、保障资金,切实抓好整改。各科室对开展的检查要有记录,同时还要做好后续跟踪,防止不了了之,确保此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宝坻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4日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畜牧兽医局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思想和“铁面、铁规、铁心、铁腕”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我区畜牧兽医行业市场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完善监管机制、严格市场准入、落实安全责任,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和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严格防范行业内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十一次党代会、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形势平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饲料行业
1.严格安全生产,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配电柜、配电箱有警示标识,生产区电源开关、人工采光灯有防爆功能,电气设备、电气通风系统符合安全规范,高温设备和设施有隔热层和警示标识;压力容器经过有相关资质机构定期检测合格,有安全防护装置;设备传动装置有防护罩;投料地坑入口处有完整的栅栏,车间内吊物孔有坚固的盖板或四周有防护栏;所有设备维修平台、操作平台和爬梯有防护栏;生产区作业人员配备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
2.粉尘防爆,生产线除尘系统使用脉冲式除尘器或性能更好的除尘设备,采用集中除尘和单点除尘相结合的方式,投料口采用单点除尘方式。要确保作业区的粉尘浓度和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9081-2008)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在生产系统运行过程中,不得实施明火作业。
3.落实消防要求,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对易燃、易爆物品要进行专门管理,生产车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国家规定的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岗位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要确保作业区的粉尘浓度和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我区饲料企业全部制定了安全生产演练预案。
(二)兽医兽药行业
以兽药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机构等为重点,检验上述场所存放或使用三氯异氰尿酸等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强酸、强碱等特殊药品、试剂及其他危化品场所的安全设施、防护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且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张贴警示标志,是否建立保存和使用记录。要重点对线路电路老化,仓储的防火防盗,认真查找隐患,堵塞漏洞,真正树立安全事故无小事的思想。
(三)畜禽屠宰
对全部畜禽屠宰厂(场)安全生产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明确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有细化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审批备案制,屠宰车间建筑消防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锅炉、高压容器和液氨存储设备等取得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存储设备使用许可,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取得相应资质;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如实记录屠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等情况,并归档留存;建立健全畜禽屠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
三、时间安排
1.6月14日前完成工作动员部署,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6月14日-9月30日开展大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宝坻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书记、主任景金钢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张军福任副组长,监督所张宝俊饲料科王少锋为成员;由饲料科负责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由监督所负责畜禽屠宰、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动物诊疗机构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执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执法文书限期整改;对突出隐患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对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三)建立问题台账。全程实行问题清单管理,检查的每个单位都要建立详细的问题清单台账,被检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现场签字认领。小问题要即查即改、大问题制定方案、落实措施、保障资金,切实抓好整改。各科室对开展的检查要有记录,同时还要做好后续跟踪,防止不了了之,确保此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宝坻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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