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天津市农业信贷担保补奖资金管理办法》后评估结果的公告
来源:
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
2025-09-04 11:05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工作要求,根据《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有关规定,对《天津市农业融资担保补奖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后评估。经评估,《天津市农业融资担保补奖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与上位法不抵触、与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不矛盾,符合《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第九条的规定,符合合理性要求,符合实际且易于操作、措施具体可行,表述准确、逻辑严谨、便于理解和执行,得到有效遵守与执行。该《办法》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支持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担公司稳健发展,修改完善后可继续实施。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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