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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天津市有融资需求农业经营主体名单的通知
来源: 计财处 发布时间: 2021-04-19 16:37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金融局印发关于引流新金融资源入乡村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20211),进一步缓解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慢”问题,打通新金融资源进入乡村的通道,引流城市丰富、智慧的新金融资源入乡村,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市农业农村委拟建立纵向上下联动、横向协调配合的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对接长效机制,定期向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推介融资需求名单,积极发挥农业担保优势,协调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优先次序报送名单

请各涉农区按照优先次序的原则,报送有融资需求的农业经营主体名单(经营主体应是生产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1.优先支持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2.优先支持肉、菜、蛋、奶、渔等“菜篮子”领域和粮食生产领域。

3.优先支持融资需求紧迫程度高的农业经营主体。

4.优先支持对当地就业、产业竞争力、技术创新等经济贡献度高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按月定期报送名单

请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按照《天津市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情况表》(见附件)要求认真梳理、准确填报盖章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发送至snyncwjhcwc@tj.gov.cn首次填报202134日(周)前报送,以后每月10日前定期报送。

市农业农村委拟于近期组织召开融资对接推介会,请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融资需求摸底调查,切实服务好农业经营主体。

附件:天津市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情况表

2021222日       

(联系人:从俊琬;联系电话:8829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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