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保贷
1.产品定义:为深入落实“服务三农”的战略定位,为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的提供者、利用者,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按照国家和本市服务三农的相关政策,结合我行业务实际情况,推出“农保贷”产品。
2.产品特点
(1)贷款用途:用于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资料、统一收购、销售农副产品,种苗、化肥、农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费用;大、中型农业机具;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造产品分级仓储场所、购买各类包装和加工设施、购置冷藏保鲜设施和运输设备、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化农业建设等,可申请农保贷贷款。
(2)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优质客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贷款期限: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
(4)贷款利率:按照银行现行利率政策执行,具体利率根据申请人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综合评价后确定。
(5)担保方式
①以符合我行要求的房产办理抵押,存单办理质押;
②由我行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③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6)还款方式:一年以内到期一次性还本,或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偿还本金,并按月或按季付息;一年以上按季结息,按月或按季分期还本。
3.适用客户: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的提供者、利用者,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4.业务联系人
曹伯晗(手机:13821575152)、韩冬(手机:13512447963)
二、创业贷
1.产品定义:为深入实施“双创”战略,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按照国家和本市创业担保贷款有关规定,结合我行业务实际,推出“创业贷”产品。
2.产品特点
(1)贷款用途:天津市北辰区域内注册经营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创业人员、农户,用于创办企业、个体经营、农村合作社等经营实体,无不良信用记录,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在北辰区域内的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同时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条件的,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2)贷款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重点创业群体、“项目+团队”成员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上浮至50万元,以同一个“项目+团队”成员共同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3)贷款期限: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
(4)贷款利率: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采用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方式确定,以LPR加100个基点为上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具体数值由经办银行根据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确定。
创业担保贷款由北辰区人社部门审核后履行内部程序后拨付贴息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对展期和逾期的贷款,不予贴息。
(5)担保方式:由北辰区政府设立的,用于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的基金进行担保。
(6)还款方式:按季付息,每半年归还一次本金,本金归还额度可灵活协商。
3.适用客户:天津市北辰区域内注册经营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创业人员、农户、个体工商户等,在北辰区域内的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
4.业务联系人
曹伯晗(手机:13821575152)、韩冬(手机:1351244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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