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一抵通
1.产品定义:借款申请人以个人住房或商用房作抵押,向天津宁河村镇银行申请用于生产经营或消费用途的贷款。
2.产品特点
(1)个人“一抵通”贷款遵循“一次审批、分次申请、余额控制、循环使用”原则。即借款人、抵押人与我行一次性签订个人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按权限审批后,在确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循环使用,随用随贷,随时偿还。
(2)个人“一抵通”贷款可根据借款申请人的实际需求,按照抵押物价值确定贷款额度。抵押物应参考估价,结合抵押物公允价值、变现能力等确定认定价值,在认定价值的基础上以沿街商业房、住房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70%。
(3)个人“一抵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借款人分次申请借款时,每笔贷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
(4)利率执行年利率6.525%,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日利随本清。
3.适用客户:宁河区内用于生产经营或消费,满足我行对借款人的基本要求。
4.业务联系人:风险部郑永元;联系方式:022-59658555。
二、宁信通
1.产品定义:“宁信通”贷款是由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政府开发性银政合作办公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宁河支公司、天津宁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联合推出的,以政府投入的担保基金为后盾,以保证保险为保障,我行为其发放的保证保险贷款。
2.产品特点:“宁信通”贷款实行准入制管理。贷款对象为宁河县中小微企业“宁信通”合作贷款联席会议办公室向我行推荐的客户,“宁信通”贷款客户原则上是与我行合作一年以上的优质客户。“宁信通”贷款额度原则不超过500万元(含),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含),利率执行年利率6.09%,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日利随本清。
3.适用客户:贷款对象为宁河县中小微企业“宁信通”合作贷款联席会议办公室向我行推荐的客户。
4.其他特殊要求:符合我行小微企业的准入条件。
5.业务联系人:风险部郑永元;联系方式:022-59658555。
三、信用贷款
1.产品定义:我行为资信良好的客户设计的贷款品种。这一业务具有放款快、无需抵押质押等特点,解决广大居民生产经营、消费过程中出现的临时性资金需求。
2.产品特点:贷款遵循“逐笔申请、逐笔审批、总额控制、实贷实付”原则。贷款金额根据借款申请人的资产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自有资金投入、消费需求等合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最长不超过1年。利率执行年利率9%,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日利随本清。
3.适用客户:宁河区内用于生产经营或消费,满足我行对借款人的基本要求。
4.业务联系人:风险部郑永元;联系方式:022-59658555。
四、兴农贷款
1.产品定义:我行为满足辖内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需求,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保证担保贷款。
2.产品特点:“兴农贷”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兴农贷”贷款授信金额根据借款申请人的资产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自有资金投入、消费需求等合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但对生产经营良好、偿债能力强并能提供担保实力较强保证人或已在我行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额度,借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贷款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利率执行年利率8.7%,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日利随本清。
3.适用客户:用于宁河区内农户生产经营,满足我行对借款人的基本要求。
4.业务联系人:风险部,郑永元;联系方式:022-59658555。
五、复工贷
1.产品定义:本行向符合借款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发放的重点支持借款人复工复产、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等领域的贷款。
2.产品特点
(1)贷款用途:“复工贷”贷款实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复工贷”贷款用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且只能用于复工复产、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等领域。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用途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形式、内容不限,不得出现贷款投向不符合“复工贷”专项用途的领域。
(2)贷款额度:“复工贷”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资产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自有资金投入、资金缺口等合理确定。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和信用。原则上抵押类贷款不超过300万元,保证类贷款不超过50万元,信用类贷款不超过30万元。“复工贷”贷款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发放,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贷款利率:利率执行年利率4.55%
(4)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日利随本清。
3.适用客户:宁河区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用于借款人复工复产、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等领域。
4.业务联系人:风险部,郑永元;联系方式:022-5965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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