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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后疫情健康提示
来源: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发布时间: 2024-02-27 09:09

现阶段我市呼吸道传染病呈现流感和新冠交替流行、多病原共存的态势。流感活动水平持续下降,近期一周我市哨点医院流感样病例中流感病毒阳性率较前一周继续降低,乙型流感病毒为主要流行株。新冠病毒活动水平快速上升,尤其是15岁以上患者新冠病毒检出率升高明显,JN.1为主要流行变异株。不同年龄患者感染情况差异较大,5岁以下儿童主要感染病原为流感和呼吸道合胞病毒(RSV),5至14岁青少年肺炎支原体和腺病毒感染率显著高于其他年龄人群,15至59岁人群主要病原为新冠病毒和流感病毒,60岁以上老年人主要感染病原为新冠病毒和RSV。目前仍处于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春节假期过后陆续返津返岗,学校即将开学,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机构发生呼吸道传染病聚集性疫情的风险较大,提示广大市民朋友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不带病上班上学,保护自己和家人健康。

一、市民朋友请注意:

1. 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果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症状加重应及时就医。

2.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适量运动,均衡膳食营养,每天开窗通风,保证充足睡眠。

3. 积极接种疫苗。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球菌、流感等疫苗,提升自身免疫水平,降低感染和发生重症的风险。

4. 关注“一老一小”。重点关注家中的老人和儿童,保证作息规律、饮食健康,照顾患者、陪同就医时要佩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二、学校、托幼机构要做到:

1. 注意个人防护。提示做好开学前返津途中的个人防护,接触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时注意佩戴口罩。

2. 加强症状监测。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个人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制度,不带病上课。

3. 及时报告聚集性疫情。发生聚集性疫情第一时间报告,便于疾控部门及时指导处置。

4. 保持环境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格执行日常消毒,保证教学环境干净整洁。

三、养老机构要做到:

1. 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常预防性消毒、人员出入登记等制度,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2. 及时发现及时送诊。对照护老人和职工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送医就诊。

3. 做好疫情应对。一旦发生聚集性疫情时立即报告,暂停访客探视,避免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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