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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召开农业农村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
来源: 社会事业促进处 发布时间: 2021-09-08 16:48

7月31日晚,市农业农村委召开党委扩大会暨农业农村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部署要求,安排部署农业农村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市农业农村委党委书记、主任、市农业农村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宝雨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7月31日上午市委常委会暨市防控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会议及近期市防控指挥部调度会议精神。调整了市防控指挥部农村组工作架构和农业农村委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明确了主要职责任务。要求委防控办要按照指挥部最新部署要求,组织各工作组对各自工作职责和承担的任务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反应灵敏、防控有力。农村组要进一步理顺组织体系,畅通工作机制,切实按照《天津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分工方案》明确的职责任务,承担起统筹部署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各涉农区落实市委、市政府、市防控指挥部农村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以及稳定农业生产、做好疫情期间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任务。系统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本单位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保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相关信息及时上传下达,一旦发生突发状况能够科学、有序、规范处置。

会议强调,要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全覆盖、无死角落实到位。一是高度重视农村疫情防控。各督导组要立即进入备战状态,做好思想、工作和人员准备,确保一声令下,能够立即出动,开展督导工作。要立即与督导区进行工作对接,建立联系机制,畅通联系渠道。委相关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督导的保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升级强化系统人员管控。委机关和系统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干部职工离津外出请销假制度,督促干部职工非必要不离津、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离津期间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向单位报告。要坚持落实好人员健康状况报告制度,督促干部职工如有发热等感染症状要及时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现象。要及时组织排查委系统干部职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往来南京、张家界等重点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境外返津等情况,并督促其落实好向社区报备、配合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要求。三是持续加强疫苗接种推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疫苗接种的重要意义,全面梳理疫苗接种进展情况,认真排查、精准掌握未接种人员情况,对拒绝接种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有针对性的做好宣传发动和督导推动工作,确保除有医生开具证明的禁忌症人员外其他人员全部接种。四是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要对照存在漏洞、责任不清、不在状态3个方面问题进行自我检视,进一步细化排查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漏洞,及时抓好整改。五是强化“菜篮子”稳产保供。要准确掌握应急保供主体的种养规模、生产点位、产量、上市档期等动态生产情况,为应急调运做好准备,确保一旦有需要能够调得出、供得上。六是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防控。要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力度,强化生猪养殖、运输、屠宰等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落实,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和屠宰企业做好日常消毒灭源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和夏季动物传染病疫情双重防控措施。七是强化冷链食品及远洋渔业疫情防控督导。督促指导水产品加工企业加强对水产品加工和冷藏冷储水产品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冷藏冷储水产品可追溯关口,加强工作场所消毒通风,强化员工体温监测,严格落实水产品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要求。八是强化正面宣传和舆情管控。要及时宣传报道农村疫情防控的动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确保宣传教育到位、思想引导到位。同时,要配合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工作,切实凝聚正能量,营造好氛围。

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委员、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总师、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处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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