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查看更多]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市农...[查看更多]
1.自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市级监管流程是什么?自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管需通过区级评估和市级评审2步程序,每年分别组织2批报审,逐步将自建农村生活污水处...[查看更多]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市农业农村委出台了《天津市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解答如下:一、编制本预案的目的是什么?答...[查看更多]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生生物种质资源,加强天津市水产原、良种场的建设,提高水产原、良种质量和生产管理水平,市农业农村委出台了《天津市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与复查办...[查看更多]
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的起草背景是什么?答: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查看更多]
为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力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本市出台了《市农业农村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查看更多]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业生产应急救灾机具购置补贴工作,提升农业生产应急救灾机具保障能力,确保关键时期有机可用,本市出台了《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查看更多]
(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查看更多]
宠物饲料经营者不得对宠物饲料产品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宠物饲料产品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查看更多]
限制使用农药不得利用互联网经营。利用互联网经营其他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或者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按照未取得...[查看更多]
不需要。[查看更多]
卫生用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人生活环境和农林业中养殖业动物生活环境的蚊、蝇、蜚蠊、蚂蚁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农药。常见的卫生用农药有樟脑丸(防霉防蛀)、驱蚊花露水...[查看更多]
不可以。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农药经营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管理,一个农药经营者只核发一个农药经营许可证。[查看更多]
有,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面积应当与经营的兽药品种和规模相适应。中心城区、涉农区政府所在地区域内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仓库建...[查看更多]
有,如诊疗机构从事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需要150平米以上的使用面积;如诊疗机构不从事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需要60平米以上的使用面积。[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