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号)、《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申报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的养殖企业开展了评估验收。经企业自愿申请、材料审查、现场评估,确定天津市宁河原种猪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天食智慧牧业有限公司、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宝坻分公司为天津市第七批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现予公布。
请各涉农区农业农村部门、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管理工作,强化监管和指导,不断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水平。
附件:天津市第七批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
2025年12月4日
(联系人:李争;联系电话:022-6308364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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