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动物防疫补助政策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2〕61号)等文件规定,我委组织对你单位审核通过并报送的2024年(补助周期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经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核查,现将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补助资金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积极协调并配合财政部门加快资金兑付进度,强化补助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所需资金利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兑付,不足部分由以后年度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各区要认真核准补助资金情况,保证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位,充分发挥“先打后补”工作实效。
附件: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补助资金计划表
2024年11月8日
(联系人:李争;联系电话:022-6308384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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