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间,天津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19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将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警示如下:
一、检查发现有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行为,处理结果:无。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 | 养殖品种 | 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名称 | 处理结果 |
二、检查发现有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的水产品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我委将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 | 养殖品种 | 存在安全隐患的投入品名称 | 处理结果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2835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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