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关于开展渔船火灾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按照《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工作部署,针对渔港、渔船开展了火灾隐患大排查行动。
一是全面排查渔港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总队成立专项检查组,重点检查5座渔港港区内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炮等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和设备有效期;检查禁烟灭火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安装情况;查看各渔港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消防日常巡查和应急演练情况;实地查看是否为港内渔船预留了足够的消防通道,以及消防通道是否存在障碍物堵塞情况;检查渔网、绳索、泡沫保温箱等易燃物料堆放处是否远离火源、热源等。
二是严格检查在港渔船,压实船舶主体责任。检查组重点对在港渔船进行执法检查,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可用、摆放位置是否规范;船上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或损坏,渔网等可燃易燃物是否远离热源等。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现场整改。同时,执法人员对两艘渔政执法船消防安全情况也进行了检查。本次行动累计派出4个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渔港5港次,检查渔业船舶22艘次。
年终岁末将至,安全生产监管不容松懈。市农业执法总队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督促船东船长做好渔船消防设备及机舱、船员舱、厨房等重点区域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筑牢海上安全生产防线,切实守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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