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扛稳扛牢天津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有关部门和各涉农区严格落实统筹源头管理、深化全程扶持和健全监管机制三项举措,推动我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上半年,春播作物237.47万亩,超额完成意向目标;191.5万亩小麦全部收获完毕,产量达到79.9万吨,亩均单产达到417.4公斤,夏粮面积、产量、单产分别同比增长3.9%、7.3%、3.3%,夏粮喜获“六连丰”;夏播作物232.41万亩,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580万亩以上,超过国家下达我市任务40万亩。
一是统筹源头管理,持续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实施粮油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打造蓟州玉米、宝坻小麦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区,巩固深化武清、宝坻2个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区建设成果,选取96个规模主体开展玉米、水稻、大豆单产提升行动,带动全市粮食单产水平进一步提升。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初步制定加强耕地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落实意见。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上半年,对45起土地类违法案件作出处罚。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油单产提升等政策,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粮食作物。稳定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作用,积极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相应目标作物。
二是深化全程扶持,持续健全粮食生产政策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截至6月底,全市40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77%,17万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高标准农田项目全部竣工,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5万亩。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截至6月底,有转换任务的宝坻区和宁河区水源转换工程已完成90%以上。持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和农作物统防统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23.2万亩次,累计完成小麦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234万亩次,东亚飞蝗防蝗13.6万亩次。全市实施耕地深松(深翻)作业面积7.5万亩。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扶持经营主体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印发《天津市小麦、玉米、水稻农业社会化服务指导性标准》,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扶持补贴政策,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开办政策性农业险种43个,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1.44亿元,为全市24.71万户参保农户提供风险保障54.66亿元。持续推进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开展绿色仓储提升改造建设,新建高标准粮仓项目开工1项、旧仓提升改造工程4项,投入资金2096万元,涉及仓容56万吨。充分发挥小站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载体作用,23个列入2023-2024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已建成11个,其余项目正在加快推动;完善2025年度建设任务清单,有效推进小站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三是健全监管机制,持续严控“非粮化”行为。启动粮食生产功能区目标作物种植情况和小麦、玉米连作地块遥感监测工作,加强动态监测监管。严格履行属地执法监管责任,从严查处各类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改变耕地用途、非法取土等重大违法行为。规范下达2024年度营造林计划,下达年度营造林计划前,对各区上报的计划实施营造林地块土地性质进行充分审核,确保不违规占用一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制订《天津市稻渔种养设施建设标准》,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天津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依法严厉打击农业领域涉及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的违法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713人次,检查种子、农药、肥料生产企业及经营门店1893家次,排查村民非法占地线索31条;全市累计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9件,罚没款约18.77万元。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加强源头防控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的函》精神,推动各涉农区建立健全耕地“非粮化”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工作机制,消除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紧盯督察反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尚未完成整改问题,按照市政府整改方案部署,加强指导和工作调度,坚持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