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安排,近日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符合国家动物疫病监测站点要求的实验室并推荐上报。本轮遴选推荐工作坚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社会化监测服务机构为辅”的原则,在满足生物安全等级、仪器设备、人员力量、检测能力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涵盖养殖大区、省际间指定通道所在地、畜禽调运频繁地区。经条件筛选、现场核实、集中研讨等环节,我市确定推荐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6家、国家动物疫病监测点1家,为构建国家动物疫病监测网络贡献天津力量。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委将根据国家动物疫病监测站点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对经农业农村部认定国家动物疫病监测站点的日常指导,提升动物疫病风险发现能力,规范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信息直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