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农业执法总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要求和市农业农村委安排部署,采取务实有力举措,严格执法督导,持续推动各涉农区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执法,同步开展安全相关法治宣传,坚决遏制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力维护了我市农业生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农机安全执法责任。市农业执法总队高度重视农机安全执法工作,把农机安全执法作为重点执法事项,及时谋划部署、定期调度推动。一是及时谋划部署。年初制发全市农业执法工作要点和农机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及时部署全市农机安全执法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工作要求。二是压实工作职责。召开总队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印发《市农业执法总队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总队安全生产工作,对农机安全执法工作进行细化安排,签订责任书,压实安全工作责任,要求坚决扛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二、强化执法督导,推动各区加大执法力度。在全国两会、春耕备耕和“三夏”农机集中作业期间,市农业执法总队农机农经执法支队成立执法督导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督导检查,指导推动各涉农区对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维修机构等监管对象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执法检查,并随机抽取监管对象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化解农机安全问题隐患。今年上半年,市农业执法总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2人次,督导涉农区40区次,抽查监管对象91家次,检查农机具150余台;各涉农区执法支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02人次,检查监管对象513次,发现安全隐患19起,整改19起,实施行政处罚10起,全市未发生农机安全事件。特别是自5月中下旬以来,各涉农区执法支队联合区交管部门在辖区通往农田、农贸市场等主要路段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严查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60次,出动执法人员225人次,查处非法行为6起,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7起,有效减少了农机道路安全隐患。
三、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监管对象安全意识。市、区两级农业执法机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法治宣传。一是组织各涉农区开展集中法治宣传。先后会同武清、宝坻两区举办集中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农资、农机明白纸、播放农机安全广播、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农民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二是开展法律“三进”活动。组织各涉农区深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维修机构等监管对象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告知法定义务和违法责任,指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落实边执法边普法要求。坚持把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全过程,加强农机安全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增强监管对象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促进监管对象履行法定义务,教育引导当事人执行执法决定。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集中法治宣传11次,媒体宣传20次,发放宣传材料16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