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高效节水能力进一步提高。坚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外调水、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等农业水源可利用量,综合考虑水量、水质、价格成本等因素,制定年度供水计划,合理安排各区农业用水。加强农业取用水监管,按照以水定地、以水定产的原则,为农业取水口核发取水许可证,纳入取水许可管理。推进超采区深层地下水水源置换,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2年11月底我市超采区地下水水位较2021年同期上升2.44米。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21-2022年,我市新建高标准农田51.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1万亩,已超额完成“十四五”任务。
2.农业产地环境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一是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进一步推进。全市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农药利用率保持在40%以上。二是秸秆综合利用持续推进。对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给予补助,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公益宣传,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基本实现全量化综合利用。三是超额完成农膜回收利用指标任务。推进各区建立农膜回收台账,开展农膜回收效果评价,全市农膜回收率达94%以上,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农膜回收率达到82%”指标任务。四是继续实施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行动。围绕畜禽粪污治理设施运行、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建立,对30个镇70家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指导和抽检。实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截至2022年11月底,2022年5285家治理任务已全面完成,2022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7%。
3.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十四五”以来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50项,累计现行地方标准达到261项。推动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累计出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688余万张。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市、区两级共完成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定量检测2.34万批次,达到1.69批次/千人,总体合格率99.5%。配合完成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5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4.绿色安全农产品基地建设进一步强化。一是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制定市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相关标准,以小站稻、蔬菜、畜牧、水产四条产业链为依托,以强化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为重点,建设我市产地清洁、生产绿色、全程贯标、品质优良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二是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为主要依托,重点支持茶淀玫瑰香葡萄、小站稻、宝坻天鹰椒、桑梓西瓜等地理标志农产品,坚持种质保护与品种培优相结合,挖掘传统品种优质基因,开展地区特色品种提纯复壮。针对桑梓西瓜中影响其特色风味、口感和营养品质,通过比对分析国内外相关产品指标参数和先进标准,结合现代检验检测手段,挖掘农产品特征品质指标,构建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指标体系。
5.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绿色农业建设进一步提高。一是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屏障区农业发展基础。生态屏障区内基本农田11.38万亩,截至目前,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0万亩。二是充分利用屏障区农业发展特点与特色,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结合天津市小站稻产业振兴规划,逐渐扩大津南区、西青区这些传统水稻种植区域的小站稻种植规模,目前稳定在5万亩左右。同时,结合水稻种植,积极推广稻蟹、稻鱼、稻虾等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发展生态渔业,逐步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三是开展农业附属设施规范工作,基本实现屏障区附属农用设施低冲击度、美观、统一、实用,与整个生态屏障区景观相协调。
6.提升植物保护和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植物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继续实施作物统防统治。三大主粮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9.67%,同比提高3.48个百分点。同时,完成东亚飞蝗统防统治15.46万亩次,有效做好草地贪夜蛾和苹果蠹蛾防治工作。二是动物疫病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市农业农村委 市委编办联合出台了《天津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对进一步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建成了滨海新区、武清、宝坻3个区域性动物疫病微生物实验室,继续加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三是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进一步做实做细。由2872名乡镇村干部对所有生猪养殖场户进行网格化包保监督管理,从严落实官方兽医驻场监管和屠宰场非瘟自检“两项制度”。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春秋防期间实现应免尽免。启动布鲁氏菌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2022-2026年)防控行动。四是动物疫病净化有序推进。惠康、奥群分别获得国家级猪伪狂犬病、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场,腾源通过国家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现场审查和综合评估,农康、天食分别通过省级猪伪狂犬病、牛布鲁氏菌病净化场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