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近日,市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处组织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举办天津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班。
培训班上,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结合多年的实验室工作经历,对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等级划分,等级实验室内可进行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以及实验室在样品采集、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等过程中应注意的生物安全操作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
市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处对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背景情况进行了介绍,对国家和我市有关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有关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并强调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事关养殖业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各级部门和各类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要务必引起重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一是要熟知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了解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责;二是规范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活动,加强人员管理、样品管理、设备管理、试验数据管理等生物安全管理要素;三是加强建立完善沟通机制,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日常沟通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四是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组织要开展生物安全自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五是加强对屠宰厂、生猪养殖场等非洲猪瘟自检行为的管理,严禁对外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活动。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同志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备案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负责人共计66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