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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执法总队实施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打造群众满意的农业执法队伍
来源: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 2022-12-29 11:41

新成立的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主要来自农业农村系统事业单位,原来大部分从事技术工作,没有执法工作经历,即使有执法工作经历,也没有农业综合执法经历,执法业务能力明显不足。为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市农业执法总队于2020年初制定了《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组织实施执法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组织集中轮训执法人员1000名,打造100名执法骨干,培养20名执法专家。三年来,市农业执法总队每年年初都要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将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举措之中,重点在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执法业务素质培训、执法实战能力提升等方面下足功夫。

一是严格执法队伍教育管理,改作风、树形象。结合主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等,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纪律教育、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牢执法为民理念,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严格监督管理,结合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对违反纪律规定、执法违法和执法不作为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推进执法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强化执法队伍业务培训,提素质、增能力。建立落实业务学习制度,各队室每周组织业务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集中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公共法和种植业、畜牧兽医、农产品安全、农机农经等领域专业法,以及执法办案实务,并组织测试,努力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选拔执法骨干,通过举办研习班和交流论坛、开展模拟办案训练等形式,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组织执法骨干开展专项培训和业务交流,提高实战能力,积极打造一支办复杂案、办铁案的骨干力量。同时,在执法骨干中推选参加国家级培训,培养我市农业执法专家,为全市提供执法人才支撑和师资保障;组织农业执法专家承担市、区两级的执法人员培训,以点带面,推动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整体提升,提升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组织开展执法比武练兵,强技能、上水平。市、区两级农业执法机构采取业务考试、知识竞赛、模拟办案等形式,举办执法大比武活动,开展竞技练兵,促进执法人员学业务、练技能,并选派代表队参加全市、全国竞赛,执法人员在竞赛活动中开阔了眼界、锤炼了技能、增强了本领。市、区两级农业执法机构组织执法人员投入实战练兵,把练兵活动融入日常执法工作,发挥执法骨干“传帮带”作用,在全市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锻炼执法人员,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调查取证、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执法办案实务技能。组织案卷评查活动,采取自评自查和集中评查的方式,市、区两级农业执法机构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案例评析,重点对行政处罚实施主体、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程序以及案卷档案等方面进行评查,选报优秀处罚案卷参加全国、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通过评查,执法人员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从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三年来,市、区两级农业执法机构共开展执法业务培训423期,轮训执法人员12425人次。其中,市农业执法总队组织开展集中培训38期,轮训执法人员5380人次,确保每人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60学时。经过执法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全市打造出执法骨干116名,培养出执法专家22名。经过三年的锤炼打造,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为民理念更加牢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执法办案能力显著提高,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变更、行政诉讼变更和败诉案件,为保障我市粮食稳产增产、重要农产品供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优化农业营商环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发挥了有力法治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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