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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来源: 法规处 发布时间: 2022-12-13 14:44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12月4日—10日是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市农业农村委自12月以来,紧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深入开展一系列具有鲜明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在全市“三农”领域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宪”在云端。积极利用“网、端、微、屏”等多种平台开展宪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在“津沽三农”公众号和微信群发布全国普法办的8个宪法普法视频;利用LED大屏幕滚动播放《2022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宣传标语》2000余次。全市利用2500多个“农村大喇叭”,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宪法等法律开展宣传,每日三次定时播放,受众200余万人,填补了农村、留守人员普法工作空白,提升了农民的法治观念。蓟州区等涉农区在农村利用电子显示屏为村民不间断播放宪法宣传视频,吸引村民驻足观看。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通过“津农执法”公众号以案普法,使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宪”在行动。为做好此次“宪法宣传周”活动,我委专门印制了《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单行本和宣传折页6000余份,向全系统发放,广泛宣传。向系统各单位发放宪法宣传海报近600张。各涉农区利用农家书屋,为村民提供法治读本1000余册,引导村民学法用法。我委机关、武清区农委组织机关300余名干部开展了宪法知识考试。滨海新区、静海区农委组织专业普法队伍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与广大群众面对面开展交流,深入解读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法律,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了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市渔政处组织24名执法人员举行宪法宣誓和“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签名活动,明“宪”于心、守“宪”于行。

“宪”在示范。为巩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成果,以“宪法进农村”法治宣传周为契机,加大培育力度,各涉农区执法支队通过与示范户结对子,组织法治培训与宣讲10次,开展法律服务11次,线上法律知识培训7次,为示范户讲解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及宪法知识,提升了示范户法治素养,增强了维护宪法的意识。

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唱响宪法主旋律,进一步普及了宪法法律知识,让宪法精神深入村居基层,让法治思想沁入百姓心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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