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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全面加强渔船跨省紧急避险工作
来源: 应急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2-12-08 10:24

按照《国家防办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渔船跨省紧急避风管理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联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单位进行专题调研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抓实抓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动三省一市(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建立台风前跨省渔船通报机制,根据气象部门预警情况,提前通报本省市异地作业渔船的数量、船号等信息,协同做好渔船回港避风工作;建立健全渔船跨省紧急避风灾害性天气应对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置细则,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台风预警“叫应”机制,通过传真、微信、电台等方式及时向有关单位和船东船长发布台风等预警信息,督促各级责任人和船东、船长做好防风避风措施。

二是强化渔港渔船管理。会同滨海新区加强避风渔港建设管理,健全完善防火、防风暴潮、防台风等规章制度,加强渔港航道畅通及港内助航设施维护保养,完善渔船跨省紧急避风渔港监控设备及消防、救生等设施,确保渔港停泊避风能力达到有关标准要求,为进港避风船只提供安全保障;为我市渔船安装防拆卸、防关机功能的新型北斗定位和插卡式AIS终端,以便实时掌握渔船位置和可能受台风影响的渔船数量,精准调度渔船返港避风,加强停港渔船及渔船集中停泊点日常监管,确保渔船安全有序停泊。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渔业应急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随时通过监控平台强化指挥调度,确保渔船能及时有效回港避风、人员上岸;充分发挥“95166”渔业应急直报系统作用,实现我市与上级部委、兄弟省市之间互通和联动;修订完善《渔业船舶海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农业农村委海洋灾害应急保障预案》,备齐配强海上搜救有关器材装备,广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和船东船长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升海上渔业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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