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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举办《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专题培训班
来源: 畜牧兽医处 发布时间: 2022-09-28 16:51

为切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和新颁布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9月27日,市农业农村委举办网络视频培训班,邀请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李卫华研究员进行了专题讲解,并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级部门对辖区内的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以及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有效做好工作过渡,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督促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行政审批等部门共计120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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