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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执法总队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来源: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 2022-07-05 08:36

今年以来,市农业执法总队组织全市农业执法机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法治宣传贯彻于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在加强日常法治宣传的基础上,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执法重点领域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开展法治集中宣传、专项宣传和法律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三进”活动,力求法治宣传靶向精准、针对性强,体现普法成效,努力在我市农业领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编写制作宣传材料。市农业执法总队根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重新编写了法律宣传告知书10种、明白纸10种,制作有关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机安全乡村大喇叭广播稿3组,编制展板15种、宣传挂图2种、横幅30余种,分发各涉农区执法机构供宣传使用。

二是举办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各涉农区充分利用放心农资下乡周、“防灾减灾日”“美好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伴”等活动时机,以及在春耕、“三夏”等农业生产关键时间节点,举办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天津市肥料管理条例》《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等农业领域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治理。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新修订法律开展专项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新修订法律的知晓率。同时,通过解答群众现场咨询,面对面向群众宣讲农业法律知识,讲解农资辨假常识,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帮助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春耕备耕和“三夏”期间,总队分别在武清区、蓟州区、宝坻区举办了农资打假、农机安全等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组织开展法律 “三进”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营门店和种养殖农业合作组织、畜禽饲养场户、屠宰厂和奶站、农机合作社等场所指导农药、兽药规范使用,开展法律宣传。组织执法人员到村委会宣传栏张贴法律法规宣传图册,协调镇街政府和区有关部门,利用农村广播大喇叭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开展犬只免疫法律宣传,普及犬只免疫常识,耐心解答市民对养犬办证、接种疫苗、狂犬病防疫等方面的咨询。

四是深入开展日常法治宣传。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向管理相对人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告知违法责任,指导监管对象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过程中,对当事人开展法治教育,促进当事人增强守法经营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通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法律“三进”活动和强化日常法治宣传,各类监管对象依法生产守法经营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农业领域监督积极性不断提高,农业执法外部环境不断改善。今年以来,全市共举办集中法治宣传26次,通过媒体宣传40余次,进企业6498家,新发政策法规告知书1632份,发放宣传材料2.42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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