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2013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细目》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服务三农为目标, |
重点抓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行政审批公开等专项公开工作。 1.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委按照全市统一格式和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开了2012年部门决算、201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2012年决算和2013年预算情况,具体公布时间和公开方式如下: 2013年4月18日,在市农委门户网“天农网-财务公开”栏目和天津市政务网公开了2013年部门预算有关表格及其编制说明。 2013年8月30日,在市农委门户网“天农网-财务公开”栏目和天津市政务网公开了2012年部门决算有关表格及其编制说明。 2013年8月30日,在市农委门户网“天农网-财务公开”栏目和天津市政务网公开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2012年决算和2013年预算有关表格及其编制说明。 2.行政审批公开工作。 2013年,市农委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共办结2147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以及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对涉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全部内容,接受社会各界和管理对象的监督。一是我委进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32个审批大项,共计68个类型项,全部制定了《办事指南》和《申请书》的格式文本和示范文本。其中,《办事指南》包括行政审批主体名称,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申请该行政许可事项应具备的条件,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是否需要现场踏勘、审图,法定审批时限,承诺办结时限,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该行政许可事项有无数量限制,有无收费及收费依据和标准,能否网上申报办理及申报网址,获取申请书标准文本和示范文本方式,受理窗口及联系电话等18项内容。《办事指南》和《申请书》既可以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下载,还可以由我委窗口工作人员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提供。二是充分利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查询区,通过液晶屏滚动和办事查询终端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为申请人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三是加大“一审一核”、现场办理的力度,我委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不断增加立等可取办理事项的数量,目前已有15个类型项可以在窗口当日或立等可取办结,占进驻事项总数的近三分之一,极大地方便了申请人,减少申请人往返“中心”的次数,更促进了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委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畜牧、农业科技、农民教育、农业产业化、农民负担、农业法律法规、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办事指南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委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公开本系统产生的政府信息。2013年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63条信息。网站访问量为20万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委共收到9件次依申请公开政府相关信息的要求,虽然申请的有些信息不属于我委职权范围的信息,但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我们也给予答复,申请人也比较满意。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形式还不够便民,部分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规范公开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完善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三农”工作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公开力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我委新改版了门户网站,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条件。 四是加强监督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指导相关处室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表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 | 件 | 2210 |
向市级查阅点提供本单位纸质文件 | 件 | 189 |
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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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列表
序号 | 信息种类 | 单位 | 数量 |
1 | 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 | 件 | 2147 |
2 |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 | 件 | 2 |
3 | 保障性住房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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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食品药品安全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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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环境保护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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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生产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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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价格和收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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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土地房屋征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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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高校招生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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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机构职能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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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政府规章文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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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规划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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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统计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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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政府工作报告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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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财政报告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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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政府采购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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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重大建设项目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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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教育医疗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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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社保就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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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民政助残扶贫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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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突发事件处置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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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产品质量监管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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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公共卫生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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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市政府重要会议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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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人事任免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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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其他服务事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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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其他公开信息 | 件 | 61 |
咨询处理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答复公众电话咨询事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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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公众邮件和网上留言 | 件 | 9 |
表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件 | 9 |
其中:1. 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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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传真、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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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上申请数 | 件 | 9 |
4. 其它形式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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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件 | 9 |
其中:1. 同意公开答复 | 件 | 7 |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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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予公开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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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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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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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请内容不明确 | 件 | 2 |
7. 非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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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重复申请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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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已移送档案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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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其他原因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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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全年依申请信息收费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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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收取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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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依申请信息费用免除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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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免除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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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培训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培训次数 | 次 | 1 |
培训人数 | 人 | 26 |
表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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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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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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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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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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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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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gk.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邮编:300061,电话:88290712,电子邮箱:das0712@126.com)。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