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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计财处 发布时间: 2021-07-21 11:09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更好的指导各涉农区做好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等项目具体实施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们编制了《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各项具体内容。

二、主要内容

(一)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28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农计财发〔2021〕8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天津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8990万元(含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6395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等方向支出。

(二)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30号)、《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农计财发〔2021〕8号)有关要求,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天津市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9595万元,主要用于耕地质量提升、渔业资源保护、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支出。

(三)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29号)、《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农计财发〔2021〕8号)有关要求,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天津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278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支出。

(四)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农〔2021〕23号)有关要求,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天津市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等方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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