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委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
种业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储备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发展改革委,市农科院,市农业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资源保护、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和市场净化“五大行动”,全面推进我市种业振兴,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天津市种业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储备项目申报指南》。为高质量做好种业项目储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围绕农作物、畜禽、水产优势种业,聚焦“五大行动”实施,完善提升种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能力、创新攻关能力、良种繁育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为推进我市种业振兴打好基础。
二、项目申报及筛选
项目申报应编制项目建议书,明确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规模。涉及规划、用地、环评等前置条件的,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各涉农区项目申报,区农业农村委、发展改革委要对项目建议书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市级种业单位项目申报,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对申报的储备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天津市种业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
三、扶持方式
对纳入储备库的项目,视市政府投资资金安排情况,结合我市推进种业振兴需要,按照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分期分批予以扶持。
扶持种业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政府投资补助类项目,市级政府投资补助资金安排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市级政府投资补助资金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各涉农区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或发行专项债等方式予以配套支持。
四、有关要求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加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业务指导,严格把关,高质量完成储备工作。相关申报材料请于9月15日前分别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
五、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委种业处
联系人:车晓勇;联系电话:28450519
市发展改革委农经处
联系人:刘 浩;联系电话:23142331
附件:1.天津市种业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储备项目申报指南
2.XXXXX项目建议书(模板)
市农业农村委 市发展改革委
2022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