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委 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司法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法发〔2021〕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农业农村委 市司法局
2022年3月28日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委 平川 刘东旭
联系电话:022-63083713;
市 司 法 局 张志锋 冯晓爱
联系电话:2308251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