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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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农业农村委 市金融局 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8849449/2022-0001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农委〔2022〕5号
主    题 :
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发展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农业农村委 市金融局 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

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战略合作协议》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金融局,建设银行各二级分支行:

202217日,市人民政府与建设银行签署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十四五”期间,建设银行将累计为我市涉农领域提供不少于500亿元融资支持,双方将强化政银合作,推动乡村振兴综合服务智慧平台服务点实现村级全覆盖,从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普惠金融等方面提高服务乡村水平。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与建设银行签署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加强政银合作,带动更多金融活水引流入乡村,支持“三美四乡”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建设乡村振兴综合服务智慧平台,构建一体化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推动平台服务点实现村级全覆盖,全方位提高服务乡村水平,强化平台农村党建、智慧村务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乡村治理、便民生活、学习培训、生产服务、普惠金融等领域的服务功能,为广大农民筑起幸福的“村民港湾”。

(二)综合运用“贷、债、投”等工具,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加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建设的融资服务,并带动各类金融机构将更多金融活水引流入乡村,支持天津“三美四乡”建设,形成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乡村振兴新格局。

(三)共同推广应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积分制”乡村治理模式,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四)在各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裕农通服务点并配备服务专员,打通金融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聚合各类金融机构资源,促进金融服务重心下沉,加快基础金融服务功能建设,提高农户金融服务便利性和获得感。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深刻认识战略合作协议的重要意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市委、市政府与建设银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政银双方深化合作、推动金融服务聚焦乡村振兴的重要创新。各涉农区农业农村部门、金融部门和建设银行各二级分支行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战略合作协议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将落实战略合作协议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感,引流金融资源入乡村,为“三美四乡”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共同推进战略合作协议落实落地。各涉农区农业农村部门、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建设银行各二级分支行开展工作,从组织指导、政策宣介、融资信息、资源配置等方面全力配合建设乡村振兴综合服务智慧平台、开展银行信贷和非信贷服务、在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裕农通服务点、推广应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等工作。建设银行各二级分支行要主动与当地区政府接洽,全面汇报建设银行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方法、方式、产品、路径,并建立与各乡镇政府的联系机制,密切双方工作联系,以农业为依托,制定当地特色金融服务方案,与服务专员建立密切联系,引导、协同服务专员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乡村振兴综合服务智慧平台裕农通服务点,把金融资源与当地的政治资源、政策资源叠加整合,汇聚成乡村振兴的发展要素。

(三)建立工作机制。各涉农区农业农村部门、金融部门、建设银行各二级分支行要建立全方位的定期会商机制,研究解决合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重要问题和工作进展及成效及时报市农业农村委、市金融局和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各涉农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向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汇报,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228日前将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市农业农村委。




市农业农村委 市金融局 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

2022222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委 李双全

  联系电话:88290632

  联系人:市金融局 丁 蕾

  联系电话:58980039

  联系人: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 毕 鹏

  联系电话:5875108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