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
关于报送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
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为全面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更好的指导各涉农区做好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等项目具体实施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们编制了《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水平、补助方式、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等具体内容,现将上述实施方案随文报上。
请鉴核。
附件:1.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
实施方案
2.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
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
实施方案
4.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
实施方案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