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常年投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2021年第一批企业自主投档信息进行了形式审核,并于8月11日进行了公示,其中对于暂未通过(原因包括:需进一步开展实地演示评价、抽样审核可靠性试验报告、函询轮式拖拉机最小使用质量变更影响等情形)的产品,我委在前期公示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函询、抽样审核等相关工作。现将我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信息第一批暂未通过产品后续评审情况,作为第一批(补充)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3日—12月17日。
请各农机生产企业认真核对相关公示信息,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反馈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22-83812057。
邮箱:snyncwnyjxhglc@tj.gov.cn。
附件:天津市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信息第一批(补充)(公示稿)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