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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农业农村调研课题指南
来源: 秘书处 发布时间: 2021-11-16 17:34

2021年天津农业农村调研课题指南


市委农办   市农业农村委


说 明

一、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委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宗旨,设置2021年度研究课题。

二、课题研究的基本定位是政策性研究,以可操作性为前提,避免脱离实际的理论研究。要充分体现改革创新思维,突出战略性、前瞻性、时效性。要注重实地调研、案例研究和统计分析,避免内容空洞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要强化问题导向,紧密联系我市“三农”发展实际,分析制约我市“三农”发展的突出问题,充分吸收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提出符合天津实际的政策建议,能够为领导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三、申报人应根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指南》内确定的研究重点,自拟题目,就重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超出指南范围原则不予受理。

四、市委农办秘书处负责课题招标、组织专家组评审。评审采取三农领域专家匿名评审和会议评审的方式,从研究内容的必要性、创新性、研究方案可行性、预期成果与前景等方面进行打分,择优确定纳入此课题。

五、课题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申报课题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具备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能力和软硬件条件。

六、课题申请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对课题申报材料原创性进行审核;承担课题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七、此课题为年度课题。市委农办秘书处组织开展成果结题验收,验收结论将作为主持人今后申请其他课题的重要参考。

八、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凡是以正在研究和已经结题的各类研究课题进行申报,须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并同时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经承担的课题区别,不能以内容基本相同的统一成果申请课题,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已申请和今后申请此类课题的资格,如已拨付课题经费须全额退回。

九、市委农办秘书处从发布课题指南之日起受理申请。申请者请直接网站下载。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9日。申请材料请寄送:市委农办秘书处;电话:88290691。


征集课题范围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根据“十四五”时期三农发展现实需求,聚焦当前我市三农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开展课题征集。

一、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及经济薄弱村建设的政策研究

梳理总结国家和我市两个层面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有关政策措施,分析当前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经济薄弱村建设特点,分别分析各自对金融支持的需要方向,研究提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经济薄弱村建设的具体措施,对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两类村需求的金融产品提出建议。

二、鼓励人才下乡政策体系研究

梳理汇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所需的各类人才,分析限制城乡间人才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和现实困难。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提出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的具体措施和提升乡村引才聚才能力的有效途径,对全市建立健全鼓励人才下乡的政策体系提出建议。分析先进省市引导人才下乡方面的工作招法、主要成效以及对我市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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