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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天津分行支农产品介绍
来源: 计财处 发布时间: 2021-04-23 17:18

农户e

1.产品定义: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普惠金融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对乡村振兴和实体经济的服务质效,促进县域金融业务稳健发展。

2.产品特点

1)贷款用途及授信额度:向借款人发放的线上小额经营性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信用、保证方式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且贷款额度超过15万元的,必须拥有商品住房。抵押方式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贷款期限:农户e贷贷款期限最长60个月,其中,信用、保证方式贷款期限最长12个月,抵押方式贷款期限最长60个月,客户可根据经营资金周转期合理确定,贷款到期后一律不得展期。

3)贷款利率:农户e贷贷款利率按照风险收益匹配原则,依据本行模型评分、产品定价策略等综合确定。

4)担保方式:信用、保证、抵押。

5)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按月付息,按比例归还本金。

3.适用客户:本业务目标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县域支行周边、县域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行政村从事个体经营又兼顾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或主要从事县域政府鼓励发展的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其中,“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的住户和农村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

4.业务联系人:宋颖;联系电话:2327190513920256013

惠农贷

1.产品定义: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广大农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同时为规范本行相关农户贷款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支农服务水平。

2.产品特点

1)贷款用途:用于生产经营或生活消费等用途的自然人贷款。从事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融资。农村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流动资金需要。职业技术培训、子女教育、医疗、购买耐用消费品、装修/修缮房屋、购家庭用车等综合消费。贷款人同意的其他合规用途。

2)授信额度:消费用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且最高不得超过标的物的价值。贷款人应根据消费标的价值和借款人已支付部分的差额,结合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经营用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应根据客户的信贷资金需求、个人评分、担保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具体贷款额度,但单户最高授信额度原则上应控制在农户家庭年收入的3倍以内,购买/装修商用房用途不受该比例限制。

3)贷款期限:单笔贷款期限最长5年,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60年。

4)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国家相关利率政策和本行相关利率定价政策执行,原则上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上浮30%

5)担保方式:担保、抵押、质押。

6)还款方式:每月付息、到期还本、利随本清方式。递减偿还方式,即每月等额还本、递减还息。等额偿还方式,即按月等额归还贷款本息。

3.适用客户:长期居住在乡镇或城关镇所辖行政村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国有农(林)场职工、农村个体工商户等,但不包括行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业务联系人:宋颖;联系电话:2327190513920256013

富民—农户贷

1.产品定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战略,更好的发挥金融机构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通过信贷资金支持积极推动贫困人口创业就业、持续增收。

2.产品特点

1)贷款用途及授信额度:该产品用于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生产经营项目、有信贷需求的客户发放的扶贫经营贷款,“富民-农户贷”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2)贷款期限:原则上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65年,贷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合同到期日。

3)贷款利率:“富民-农户贷”统一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不得上浮。

4)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5)还款方式:按频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3.适用客户:该产品用于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生产经营项目、有信贷需求的客户。

4.业务联系人:宋颖;联系电话:232719051392025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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