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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与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签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 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 2021-11-25 17:49

11月23日,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与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签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委党委书记、主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王宝雨同志,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陈汝军同志,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党委书记储成龙同志、副行长杨居庄同志出席。

王宝雨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市委、市政府作出建设“三美四乡”的战略安排,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在推进“三美四乡”建设过程中,坚持“抓两头促中间”,一方面筛选100个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示范样板;另一方面在全市倒排800个经济薄弱村进行重点扶持,提升村庄发展水平。同时,王宝雨介绍了有关政策措施。

储成龙介绍,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有政治担当,要履行社会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总行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作为“一把手”工程,在顶层设计、机制保障、资源配置、组织推动等方面增强服务乡村振兴的集团合力。天津市分行按照总行工作部署,积极支持天津市乡村战略实施。同时,储成龙介绍了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支持“三农”有关工作。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建立共同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市农业农村委支持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综合运用“贷、债、股、代、租、顾”等全口径融资支持工具,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经济薄弱村建设、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乡村产业现代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乡村建设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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